2025年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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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内容涵盖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2025年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2025年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1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戏曲表演专业的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本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院代码:14860
第八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提供高职(专科)学历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该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编报招生计划,并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隶属于招生就业与学生处,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1. 招生计划:2025年戏曲表演专科专业,招生计划为20人。
2. 报名条件:本次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社会考生需持有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
3. 报名要求:考生必须先通过202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才能参加单独招生。考生需在2025年2月18日至21日期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我院及专业。考生选报的专业类别应与其春季高考报考的类别一致。
第十三条 考试办法
2025年,我院与菏泽学院联合举办“山东省戏曲表演专业联考”。该考试将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满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30分,文化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
1. 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1日下午。
(3)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
(4)考试形式:联考自主测试。
(5)试卷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总分200分。
2. 专业技能测试
2025年,专业技能测试部分由菏泽学院与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日。
(3)考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具备山东梆子或其他梆子声腔剧种的戏曲表演和演奏基础,考试内容为:
① 戏曲表演方向(满分230分)
戏曲剧目表演(6分钟以内,120分);
戏曲基本功和武功(含身段、把子、腿毯等)(5分钟以内,110分)。
注:考生需自备伴奏(现场乐队或U盘)。
② 戏曲演奏方向(满分230分)
曲目演奏(6分钟以内,自备乐器,120分);
戏曲曲牌演奏(3分钟以内,自备乐器,110分)。
注:除打击乐外,其他乐器不得配备伴奏。
(4)考试形式:联考自主测试。
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
1. 命题:在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要求组织命题。
2. 阅卷:联考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合理的评分标准,确保评分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3. 要求:考试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将通过我院官网(网址:www.sdvca.edu.cn)和公众号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第十五条 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 报名选报高校与专业: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考,我院考生最多可以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 缴费及准考证打印:考生报名后,须在2025年2月24日9:00至25日17:00期间,通过我院官网或公众号完成缴费。缴费标准参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到菏泽学院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 考生成绩以原始分数计算,包含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缺考其中任何一科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 我院严格依据相关文件,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如果总分相同,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和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于2025年4月8日前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十九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二十条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全的考生将无法完成后续录取及学籍注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及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作弊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培养方式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戏曲表演专业的学制为三年,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方式。若考生不遵守全日制学习安排,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予以退学。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属于普通高校的统招计划。被录取的考生将获得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学历证书,享有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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