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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01 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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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weifa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潍坊</a>环境<a href=https://www.211g.cn/tag/gongc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工程</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能为考生提供参考。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山东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217号

学院代码:14710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民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为学院的主要招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专业以省教育考试发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及录取要求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对男女生的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包括山东普通类常规批和艺术类专科批。

第十三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具体面试要求请参见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 考生的思想品德必须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将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分数线进行录取

1.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与投档录取原则进行招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第一次填报的志愿考生人数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的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将根据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春季高考按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4. 录取专业的分配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分数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未能满足且考生服从调剂,则按分数从高到低调整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学校招生时,若成绩相同,将参考高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科目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5. 志愿间不设置分数级差,也不设有科目成绩要求。

6. 对考生的各类加分、降分,按照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7.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以及录取通知书等方式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与资助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退费政策: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提供多种资助方式,如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免学费、勤工助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项目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学金、学费减免等援助措施。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学生的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若在复查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任何虚假材料或违纪违规行为,将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并且成绩合格,满足学院其他毕业条件的,将获得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217号

邮政编码:261300

咨询电话:(0536)7030333 2079888

官方网站:http://www.wfhgzxy.com/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考生和家长请谨防上当。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若本章程与学校以往的招生规定冲突,则以本章程为准;如本章程与上级政策不一致,则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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