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赣南医科大学招生指南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赣南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涵盖了报考要求、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赣南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赣南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实行“阳光工程”,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工作将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代码:4136010413
第九条 校区位置:黄金校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章贡校区位于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龙南校区位于赣州市龙南市外环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赣南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下设四个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组和职业本科招生工作组。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的本科招生政策,指导和监督招生的实施。
第十一条 招生与就业管理处是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护考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学校将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范围内,依据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方向、各地考生数量及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编制各省的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计划为准,具体数据请参考各省的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将预留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将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包括提前本科批(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批(含苏区专项和职业本科)等,具体实施将根据各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进行。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将采用“3+2”、“2+2”等产教融合模式进行培养,即前期在校内进行基础理论学习,后期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等实践基地进行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学校的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时所选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在入学后学习英语。建议考生慎重选择专业,尤其是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及职业本科考生(文理类、物理/历史类)录取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其第一志愿的专业,若第一志愿已满,则根据后续志愿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排名规则排序。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考生(运动康复专业)录取规则: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合格分数线。录取时,先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体育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根据各省的排序规则录取。
第二十四条 补报志愿的录取办法将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五条 如教育部或各省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则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订单定向录取
(一)报考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考。2024年的订单定向生包括江西定向生和赣州定向生。
(二)订单定向医学生将面向江西省招生(其中江西定向生仅招收农村生源,具体信息以江西省考试院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三)录取批次为提前批,录取方式遵循江西省定向生录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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