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城建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汇总了2024年河南城建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性质、招生层次、招生计划、报名要求、录取政策、学费标准、奖学金等相关信息,以下是详细介绍,希望能为考生提供参考。
河南城建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招生流程,提高生源质量,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全面评价考生的德、智、体,择优录取。同时,学校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名为河南城建学院(英文名: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国标代码11765,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邮政编码467036。学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是一所省属公立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 学校依托建筑行业背景,服务城市建设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工学为主,特色鲜明的“城建”学科为特色,推行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积极对接产业升级与创新驱动,努力构建结构合理、特色突出、质量突出的应用型学科体系。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将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符合相关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长、主管招生副校长、纪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制定和落实学校的招生方针,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落实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具体招生事务。
第八条 学校会根据招生工作需求,选派教职工参与招生宣传及录取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十条 学校依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及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批准的计划制定详细的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计划中最多可留出1%的预留名额,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
河南城建学院的各省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将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外公布,学校也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确定的控制线为基准。符合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根据不同省份的生源情况,学校可适当调整录取标准。
第十四条 录取时,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若为平行志愿,学校平等对待所有志愿;若为非平行志愿,按志愿顺序录取,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的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无法满足,再根据其他志愿顺序及成绩排序。若专业志愿全部无法满足,且考生同意调剂,将根据成绩和其他条件进行调剂。若不接受调剂,则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排名在招生计划以内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规则进行补录。
第十五条 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等九个省区,学校安排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招生要求考生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成绩,并且文化课和专业成绩需同时满足所在省份的要求。
若所在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学校将遵循省级规定;若无明确规则,则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
在河南省,艺术类考生的综合成绩将作为录取依据,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70%+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30%。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据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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