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本科志愿填报学校和专业数量
在广东省,本科批次普通类考试将设立一个平行志愿组,并且设定45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接受专业调剂的选项。下面是相关的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请参考考试院的公告,若有变动,请以官方消息为准。
志愿设置说明
1. 本科和专科的普通类批次(包括物理和历史科目类别)将设有一个平行志愿组。每个志愿组将包括45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选择及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选项。艺术与体育类的统考也设立了一个平行志愿组,设定20个院校专业组,同样,每个专业组包括6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是否接受专业调剂的选项。
2. 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选考科目、成绩排名、身体条件以及各院校的招生章程要求,谨慎填写志愿。填报时要充分考虑志愿风险,若因填写不当或未符合院校要求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若某些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4. 高考评卷结束后,考生的成绩会根据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以及艺体类(包括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体育等类别)进行从高到低排序。同时,成绩将与政策性加分一起计算,并按合成后的总分参与排序。
5. 根据考生的合成总分(包括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顺序。如果合成总分相同,则依照“3+1+2”科目的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排序,分数高者优先。
如果“3+1+2”科目总分依然相同,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列:第一位,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第二位,比较语文和数学中的单科较高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第三位,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第四位,根据普通类的选考科目(物理或历史)来排序,成绩较高者优先;对于艺体类专业,则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戏曲类为省际联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第五位,比较两门再选科目的较高成绩;第六位,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次高成绩;第七位,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则一起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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