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改革方案
2018年,海南省发布了新的高考改革方案,该方案从2017年开始实施,面向所有高一学生,2020年迎来首届新高考。新高考取消了文理科分科的制度,改为3+3模式,前三科是语文、数学和外语,后面三科则从剩余的六门科目中选择。以下是详细的改革内容,供各位参考。
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本次改革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调立德树人的核心价值,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确保通过考试招生制度的综合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人才的科学选拔以及社会公平的实现。通过这一改革,海南将构建一个更公平、更加科学的高等教育考试招生体系,推动高中教育的多样化,为国家的发展和民族复兴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顺利成才,优化考试招生体系,引导学校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2. 坚持公平公正。改革应完善现有制度,确保考试招生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社会的信任。
3. 坚持综合评价。建立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改革现有考试招生的内容与方式,增加学生与高校的选择空间,通过多元化的评价体系科学选拔人才。
4. 坚持统筹推进。高考制度的改革应系统化、全面化,处理好教学、考试、招生与管理之间的关系,确保改革稳步、有效推进。
(三)改革目标。
2017年启动的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逐步改进高校的录取方式。到2020年,海南将实现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模式,确保公平、公正和科学的选才机制。
二、改革任务
1. 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等级性考试则以标准分数计算,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2. 科目设置: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等级性考试则涉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力争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列为等级性考试科目。
3. 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依据各学科的必修课程标准进行,等级性考试内容则涵盖了必修与选修课程。
4. 考试对象:所有在读普通高中生必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使用高考成绩替代合格性考试成绩。非高考生则只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5. 考试安排:普通高中高一和高二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时间定在每年的7月初。高三年级则在四月初参加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的考试,等级性考试则安排在6月。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 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涵盖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表现,是升学和毕业的重要依据。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
2. 评价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由专门的网络平台管理,高中将通过成长记录详细记录学生的进展,并通过审核和公示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 评价使用:各高校应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与人才需求,科学地使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使用标准。
1. 高考科目设置改革:从2017年起,高一新生将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不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将提供两次机会,成绩由笔试与听力两部分组成。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和三门自选的等级性考试科目组成。
2. 高校招生选考科目:各高校将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明确学生需要选考的科目,并提前两年发布选考要求。
3. 高校录取方式改进:从2020年开始,录取批次将仅设本科与专科批次,并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探索多元投档模式,为学生与学校提供更多选择。
4. 高校自主招生:在特定条件下,具有学科特长的学生可参加高校的自主招生。这些学生需达到高考和等级性考试的基本要求,并通过目标高校的额外考核。
5. 综合评价招生:部分高校将尝试“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高校自主考核”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根据学生的各项成绩及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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