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高考实施时间是?
黑龙江的新高考改革从2021年起实施,适用于2021年9月入学的高一新生。2024年将迎来首届新高考,采用3+1+2的模式,不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和外语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另从历史和物理两个首选科目中选择一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个科目中选择两门,总分为750分。
一、工作目标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实行结合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化录取方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将稳步扩大,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相结合的选拔模式。到2024年,黑龙江省基本完成高等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体系。
二、主要任务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毕业及高职院校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则计入高考总成绩,成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1. 合格性考试
考试对象:所有普通高中在校生都需参加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合格者将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计14科。
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等9个科目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安排在相关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等5个科目由各市(地)教育部门根据课程安排进行考试。已报考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成绩呈现: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表示。未合格的科目可继续报名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再重考。具体安排由省教育厅制定。
2. 选择性考试
考试范围:包含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考试对象: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及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高中阶段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参加。
考试科目: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选择3门,其中,物理或历史为首选科目,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为再选科目。
考试组织:每年举行一次,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安排将在全国高考后进行。
成绩呈现:每科满分为100分,物理、历史作为首选科目以原始分呈现,其他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表示,具体转换规则由省教育厅发布。
保障机制:为确保再选科目考试的公平性,将为考试人数不足的科目设置保障基数,并按规定赋分。
(二)深化统一高考改革
1. 全国统考科目:从2024年开始,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将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科目,不分文理方向,外语包括听力和笔试两部分。
2. 成绩构成:高考总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和三门选择性科目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150分,外语听力部分占30分,笔试部分占120分。
3. 选择性科目要求:高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制定选择性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4. 招生录取改革: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将按“学校+专业(组)”方式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高校根据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划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的分类招生政策,推动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扩展高职院校招生规模,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和就业通道。
1.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每年3月,面向普通高中学生进行招生。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报名情况,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 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每年5月进行,主要面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生。自2024年起,省内职业学校的升学考试将调整为春季高考,并增加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国。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将统一组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依据,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方面。所有高中学校将使用统一的电子管理平台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的公开、公正。各高校将根据招生要求,合理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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