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本文为您提供2025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详细信息,供参考。
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热爱祖国、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情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学术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将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及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思维、科研能力、教学和管理能力。具体目标是培养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计划招生人数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每个学科的拟招生人数仅为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待教育部下达。所列招生人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的总人数,也涵盖了推免生、退役军人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上级政策、推免生接收情况、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学校条件有所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遵守法律。
(四)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其他形式的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即将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作废。
4.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且毕业满2年(从毕业至入学前)或具有本科结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同等学力报考。报考学术型专业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此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a. 至少修过8门相关专业的主干课程,并提供相关证明;b. 外语要求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相应语种的成绩证明;c. 不可跨专业报考;d. 必须选择“上海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并接受资格审核。
在读研究生需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非应届本科生不可报考。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报考前须为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报考前须为法学专业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亦可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上述基本要求;
(2)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本科毕业生;或高职高专毕业后符合学业要求且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或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工商管理硕士的招生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与上饶师范学院共同开展“沪赣合作项目”,提供教育、电子信息、体育等硕士学位的联合培养机会。项目为全日制,考生需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沪赣合作项目”方向,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形式。
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者,需符合以下条件: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教育系统管理人员。报考时需选择“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并在复试时提供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除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外,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学科也提供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具体安排请咨询相关学院。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仅面向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合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被录取,推免资格将失效。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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