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江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5年长江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的相关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摘自该校招生章程,供考生参考。
第十二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当年招生政策。
第十三条 考生电子档案的投档比例将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当年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的美术学、设计学、表演艺术及播音主持专业的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面向填报了以下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录取: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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