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医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本文整理了2025年湖北医药学院的录取政策,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定以及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请参考以下详细信息,最终录取标准以学校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将严格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和投档资格线进行独立网上远程录取。在湖北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普通批。
第十三条 在考生电子档案被提交至学校后,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情况等,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始终以考生的利益为主,尽力满足考生的专业选择。对于已投档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未能全部满足,且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考生的成绩在可以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整;如果不愿意调剂,将作退档处理。如果出现同分情况,则依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提供具体排序规则,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理综成绩排序,文科按文综成绩排序,若仍同分,则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则依据首选科目成绩排序,若依旧同分,再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列。
第十五条 对于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果其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学校将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将不录取那些没有填报我校志愿且不愿意接受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预留的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并严格按照“集体讨论、共同决策”的原则,根据投档情况决定预留计划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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