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2025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以及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的信息。以下内容供参考,具体规则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原则,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办的相关招生政策。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素质,确保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具体分为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包括音乐、美术与设计类)等。
第十九条 报考广东省专科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确保其高考所选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合格,具体要求参照广东省当年的招生政策。
第二十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要求,学校将控制档案调阅的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时,档案调阅比例通常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时,将根据模拟投档情况调整计划,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以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且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相关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的录取,学校在出档后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考生。
对于没有省(区、市)排位的考生,若总分相同,将按照普通高考科目顺序及成绩高低排序:文科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的顺序;理科类则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三条 对于艺体类考生,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依旧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的总分排序将依据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 音乐类、美术类及统考院校(专业)录取时,投档总分为750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50% + 省统考成绩×2.5×50%。在总分合成计算后,按合成总分排序,若总分相同,接着比较“3+1+2”科目成绩,优先录取成绩较高者。
2. 省外计划
在省外投放计划的专业,需按照招生省份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艺体类录取原则也应符合相应规定。
第二十四条 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照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有空缺且符合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及照顾政策将依据各省(区、市)当年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文理科类专业的录取同样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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