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德州学院招生政策与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介绍2025年德州学院的录取政策,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条件等相关事项,以下为具体内容,仅供参考,若有变动,请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明确的投档比例规定,则按照该规定执行;若无具体要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 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来确定考生的专业,且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若考生所报专业未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进入招生计划尚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视为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普通类专业,若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且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明确的考生位次,则在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依次根据语文与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的最高分和次高分来进行排序录取;在第三、四、五批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与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的最高成绩来排序录取;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先按语文成绩、语文数学总分、外语单科成绩,再按数学成绩进行排序;理工类则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数学总分、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成绩排序。若仍无法确定排名顺序,则结合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艺术、体育类专业,山东省内的美术、音乐、舞蹈、体育本科专业会依据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针对河北、江苏、山西、湖南等省的美术类本科、音乐类本科及舞蹈类本科专业,均使用该省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进档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公费师范生及其他特殊招生类别的录取政策,将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的政策性加分,考生的最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外语语种:德州学院的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外语统考语种仅限英语,且外语口试成绩不作要求;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以及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考生报考时选择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需谨慎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能选择英语、俄语或日语。
第二十六条 录取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报考德州学院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或登录德州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是否被该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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