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本文整理了2025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安排、身体健康要求等相关内容。具体细节如下,考生可参考,若有更新,请以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地区招收各类考生,所有专业的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谨慎选择报考。
第十一条 录取标准遵循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发布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进行招生,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依据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组织的202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艺术类专科层次的合格标准。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规定的最低投档线。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将根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处理,服从调剂的考生会被安排至未满员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如果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要求与考生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不同,将以省市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统一体育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的合格标准。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省市体育类专科的最低控制线。在符合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将根据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若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标准与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不同,将按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选择该专业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根据《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适用转专业政策。
第十六条 若进档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排位将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或低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根据体检要求,护理、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美术学和艺术设计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不招收无法正确识别红、黄、绿、蓝、紫等颜色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在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来自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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