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市职业大学招生规则与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天津市职业大学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定、身体要求等相关信息,以下内容供考生参考。如有变化,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和透明程序的原则。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主要录取。学校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按照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实施顺序志愿的省(区、市),学校遵循“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达到计划招生人数,学校将继续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则根据所在省(区、市)的具体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的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填报的专业志愿决定最终专业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所选专业已满,则转录取到下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学校将退档;若服从调剂,考生将在未满员的专业中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理工类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单科成绩仍相同,则同时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艺术(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考生需满足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并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将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和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在艺术(美术)类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如单科成绩仍相同,则同时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当地公布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政策加分的考生,录取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空中乘务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面试或测试,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报考该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只接受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报考。
第十九条 关于身体健康的要求,学校遵循教育部、原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通知中的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的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报考小语种的考生应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化工技术类专业采用大类招生,涵盖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装备技术三个专业。第一学年按大类培养,第二学年将根据学生的成绩和特长进行专业分配。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lqgz/ptgk/119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