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师范大学录取政策与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总结了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的录取政策,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定、身体健康要求等内容,以下为详细介绍,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学校最新发布为准。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依据投档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九条 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录取批次与方式进行录取,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将严格遵循学校提前发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各省政策,考生需满足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会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若生源不足,学校将进行志愿征集,具体方式依照各省规定执行。
若考生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在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学校将在完成已录取考生分档后,将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科目成绩、特长、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等因素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将被退档。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投档规则设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内,具体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地区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我校仅开设英语、日语和韩语三种外语课程,因此非英语、日语或韩语的考生需谨慎选择外语专业。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外语课程仅限上述三种语言。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按照已发布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但若各专业之间生源差距较大,学校将在保持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确保各专业的生源平衡。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照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之间成绩相同,将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费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录取办法,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要求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英语、日语或韩语成绩也不低于110分。
(二)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且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没有组织口试的省市不作此项要求。
(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并在大三学年通过校际交换模式赴合作院校(如韩国、泰国、印尼)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专业教育实习,出国费用自理。
1.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由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举办,实行“4+0”模式,学生将在本校完成所有课程。
2. 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由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龙仁大学合作举办,同样采取“4+0”模式。
1.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要求,考生需同时达到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的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将依据当地排序规则录取。
2.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参照相关规定,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按照考生生源地的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及艺术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分数线,采用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1.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3. 舞蹈学专业仅提供中国舞与芭蕾舞培养方向,男生身高需不低于170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
(七)会计学(中高计划)专业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该专业是“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的一部分,采用“2+2”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有一定要求,具体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以下疾病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一)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等疾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恶性肿瘤、慢性肾炎等。
(三)严重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等。
(四)严重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五)慢性肝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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