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城建大学录取政策与投档比例
本文整理了2025年天津城建大学的录取政策,内容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体检要求等,以下内容供考生参考,具体以学校官方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优选优秀考生。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分数线,结合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报考情况,决定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及预留计划,适时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考生的志愿录取将遵循各省(区、市)相关的政策要求。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的地区,考生需满足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不设专业分数差”的原则,投档成绩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据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果未有明确排序规则,则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优先考虑成绩较高者的志愿。
第十六条 如果考生未能被所填专业志愿录取,但同意接受专业调剂,将会被调剂到同一投档单位内未满员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愿意接受调剂,则视为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等专业,仅对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开放,不接受服从调剂的考生。
第十八条 以上提到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英双语授课,考生需注意,如果报考的小语种考生慎重选择。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和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徒手绘画基础。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及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也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相关的政策执行加分措施。在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只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才会被认可。
第二十一条 关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细则,考生可参照《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新疆高中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如果考生的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学校将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二、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要求的考生,学校相关专业将不予录取。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无法录取的专业包括: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质工程、风景园林、环境工程。
2.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无法录取的专业包括: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地质工程、风景园林、环境工程、设计学类、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科学、交通工程。
3. 如果考生不能准确分辨红、黄、绿、蓝、紫等多种颜色,且无法识别导线、按键、信号灯等颜色,或无法在显示器上识别数字、字母,相关专业不予录取,具体包括: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地质工程、风景园林、环境工程、设计学类、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科学、交通工程、投资学、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等专业。
第二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收到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审批单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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