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及投档规则
本文将介绍2025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政策,内容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安排、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具体事项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指导,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评估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遵循相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服从志愿”。先按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再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具体排序方法是:将考生按照高考总分(包括统考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列,若总分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进一步排序。
如果考生高考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相同,在有相关录取排位规则的省份,将按照该省的排位规定进行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排位规则或无法通过该省规则确定排名,将根据以下科目顺序进行排序:实行“3+3”选科模式的省份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选科、第二选科、第三选科;实行“3+1+2”选科模式的省份,历史类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第一选科、第二选科;物理类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第一选科、第二选科。
如若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具体征集方式将另行公告。对于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要求的,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仍有空缺的专业,直到录取名额填满。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所选外语语种,但入学后,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将使用英语。选择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学校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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