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汉中职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4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录取规则,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条件等方面,以下是详细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官方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学院严格遵循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所有招生专业、计划、科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计划面向部分省份招生,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最终确定具体的分省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遵循“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和规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及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进行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 与招生相关的加分政策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的录取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A志愿专业已满额,则按B志愿专业进行调剂,直到最后一个志愿。若考生所报的所有专业均未录取,但服从调剂,仍可进入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视为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应谨慎考虑。
第十七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要求。对于师范类专业考生,还需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参考标准》的相关规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做出慎重选择。
学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素质要求可参考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视同仁,招生过程中不设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考生可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考生需向招生办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批准且无故延迟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若新生报到时,所录取专业的班级人数未达到20人,学校将提供在同一专业大类内的调专业机会。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其身体状况和资格进行复查。若发现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或发现资格审查中存在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2024年,我院将开展农村定向培养的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期间,学生将免除学费和住宿费,且有适当生活费补助,毕业后将被定向分配到我省地市县的乡村卫生室工作。报考该项目的考生必须为参加当年全国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其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必须在我省农村地区。此项目为专科提前批次招生。入学前,考生需与定向就业县级卫生部门签订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6年。如拒绝签署协议或未按时报到,将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该项目将按照陕西省相关部门发布的实施方案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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