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政策及投档比例
本文汇总了2025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定,主要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健康要求等,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具体事项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考试院所规定的相关录取政策,同时按照本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操作。录取过程中,将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并自觉接受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的录取原则是以分数为主,即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无法满足考生的志愿,且考生同意调剂专业,学院将根据考生成绩进行专业调剂;若考生不愿意接受调剂,则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若考生的统考科目成绩相同,且所在省份有明确的成绩排序规定,则学院将按照该省招生考试院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未明确排序规定,学院将按科目成绩顺序进行排序(未进行综合改革的省份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参与综合改革的省份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对于“三校生升高职”计划,成绩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计算机网络技术(与黄冈教育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以及大数据技术专业仅适用于“黄冈教育谷校企合作”计划。考生只能报考志愿中有相关专业的学生才能被录取。
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课程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谨慎。
第十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将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则执行。投档时,将使用加分后的成绩;专业安排时,则依据实际考试成绩。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或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按照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以及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该地区学院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关于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1. 严重心脏病(例如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但分流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确认不需手术的情况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 重症支气管扩张症,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或代谢性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未治愈的严重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
5. 慢性肝炎并伴随肝功能异常者(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不受影响)。
(1)原发性肺结核或浸润性肺结核已稳定治疗并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胸膜肥厚者;
(2)其他肺外结核(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或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且经专科医院检查确认无变化者;
(3)淋巴结核治愈后无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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