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理工学院艺术类招生政策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5年江苏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来自招生章程,供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十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参加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需符合所选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仅接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则不限外语语种。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或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英语基础,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选择。
(四)我校招生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执行。若考生的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将会被调剂到其他合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将会退档。学校对新生的男女比例不设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体育类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教育部以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估的原则,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并依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学校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将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括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按规定从其他志愿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该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的最低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分数和文化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如果我校的艺术类录取规则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存在差异,将按照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最终的录取结果将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信息为准。
(三)我校将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具体如下:
(1)对于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以下专业将不予录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中德合作)、学前教育(师范)、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对于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以下专业将不予录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中德合作)、学前教育(师范)、美术学(师范)、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3)如果考生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等颜色中的任何一种,如无法识别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等,以下专业将不予录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跨境电子商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环境工程(中德合作)、学前教育(师范)、美术学(师范)、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若考生无法在显示器上识别这些颜色的数字或字母,则不能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对于以上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若其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并优先安排到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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