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整理了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艺术类招生录取政策,以下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考生参考。
1. 院校志愿及录取方式
(1)对于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绘画等专业,在辽宁省将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录取;其他省份的具体录取批次及投档原则,需遵循各省教育部门及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戏曲类专业的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也将依据各省政策执行。
(2)在已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有明确要求。
辽宁省:各专业要求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具体科目要求以辽宁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并按专业计划进行投档。
其他省份:具体的学科要求也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注意:每个省份的具体招生专业、方向(包括声乐、器乐类别)及科类等,以当地招生部门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1)录取原则
◆ 对于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然后根据综合成绩按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 对于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艺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序,优先选择高分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 对于戏曲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戏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按照全省范围内的统一专业成绩排序,依据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根据录取原则,结合成绩排序与志愿顺序分配专业。对于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将优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专业成绩依然相同,则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逐一排名。对于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3. 加分及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 身体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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