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桂林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政策
本文整理了2025年桂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来源于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政策,秉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不符合思想政治品德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发布的有关全国性加分政策,考生的投档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将作为录取依据。
在平行志愿的批次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05%;而在顺序志愿的批次中,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各省(市、自治区)如有具体规定,则按该省(市、自治区)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中,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该省的相关方案和政策进行报考,所选科目需符合学校的专业要求。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上都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成绩以各省统一考试成绩为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如有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根据艺术统考成绩排序;若艺术统考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各省(市、自治区)如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市、自治区)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患有以下疾病的考生将不被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已通过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或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的患者,且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确认无需手术的除外)、心肌病、高血压。
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严重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未治愈的严重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慢性肝炎且肝功能异常者(肝炎病毒携带者且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稳定结核或胸膜炎治愈并无症状者;
(2)一切肺外结核(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经治愈且一年以上未复发者,且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临床治愈且无症状的淋巴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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