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整理了2025年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来源于学校的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接受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需要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及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等事项按生源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1. 若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成绩,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不设专业级差。
2. 若投档成绩为非综合成绩,则根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安排,依然采取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并不设专业级差。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30% + 专业统考成绩×70%,并保留两位小数。
3. 如果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将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和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要求的,将按该省的具体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中,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 在录取时,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条件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将视为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学校不再进行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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