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厦门华厦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汇总了2025年厦门华厦学院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定,以下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各位参考。
(二)所有考生的电子档案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必须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机构提供。
(三)各专业的招生将严格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针对专业的培养要求,色盲者不宜报考美术、设计、化工与制药类专业。
(四)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将使用英语,同时,专业课程的外语教学也以英语为主。
(五)新生录取后,须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按时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需向学校请假;如未经请假或请假超期未到校,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录取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若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与纪律。
(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调档。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决定,原则上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0%。
1. 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生需要满足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双重要求,且必须达到当地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本科录取线。若生源不足,且政策允许时,可适度降分录取。
2.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及投档比例执行,具体投档规则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同分情况的排序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规则进行。
3. 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专业录取规则,考生在投档后,艺术美术类专业(包括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将按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政策性加分)进行排名录取;艺术音乐类专业(如音乐学)则按考生的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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