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政策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5年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来源于学校招生简章,供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
优先排序原则: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会根据科目顺序和成绩高低进行录取。对于选择历史科目的文科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进行排序;而选择物理科目的理科类考生,则按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排序。对于不分文理科或“3+3”模式改革的省份,依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成绩更高的考生将优先被录取。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的录取也会遵循此排序规则。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按其地方政策执行。
加试要求: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美术、音乐、书法类等专业的考生则需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
对于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学校将依据投档合格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 +(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专业成绩,若专业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据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涉及的乐器种类包括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长号、小号、二胡、琵琶、古筝、扬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于符合普通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按单科成绩排序。
①在顺序志愿投档阶段,考生需在录取期间签订就业协议,只有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才能完成录取手续。
考生在选择定向就业地区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较高的考生将优先选择定向就业地区。如果在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放弃志愿而造成某些专业或地区空缺,学校将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其他未录取的考生中进行补录,直至额满。
②在平行志愿投档阶段,考生不需要在录取期间签订协议,报考即视为接受定向就业协议的所有条款,考生将在入学报到时签订协议。
填报该类专业志愿时,考生需谨慎考虑。报考后即表示考生同意并愿意接受所有定向就业地区的安排,且签订协议后才能正式注册入学。
考生在选择定向就业地区时,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更高的考生可优先选择定向就业地区。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专业的定向就业顺序,将依据相关专业的录取规则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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