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整理了202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考生参考。
(一)学院根据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报考情况,确定档案调阅的比例。对于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档案提档比例通常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而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学院将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二)在调阅档案时,学院会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考生给予的政策性加分。对于同一考生有多个政策性加分项的情况,学院只会取最高的一项,且加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那些没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项目。
(三)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对于艺术类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学院将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并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学院将调用预留计划,确保所有考生顺利录取。
(五)音乐表演专业的招生方向包括:声乐(美声、民族);流行演唱;民族器乐(如二胡、古筝、琵琶、笙、扬琴、竹笛、阮、板胡、柳琴、古琴、打击乐);西洋器乐(如大提琴、萨克斯、钢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打击乐);以及流行器乐(如双排键电子琴、电声吉他、爵士鼓)。
(六)如果学院的录取政策与所在省的录取政策存在冲突,将遵循所在省的政策。
(七)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的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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