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整理了2025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源自招生章程,供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严格遵循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采取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调档比例均为1:1。
第十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有专业将以英语作为主要教学语言。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省(市、自治区)的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健康复查。
第十九条 在专业录取时,学校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普通类及艺术体育类考生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相应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处理。
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照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的调剂规则进行调剂。如考生不服从调剂,学校将会退档。
第二十条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部分专业有特殊报考条件:
① 首饰设计与工艺、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及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不接受色觉异常Ⅱ度(即色盲)考生,其他专业没有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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