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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高校专项 2025-08-10 10:46: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guizho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贵州</a><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a href=https://www.211g.cn/tag/gaoxia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高校</a>专项<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hua.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计划</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anzha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简章</a>

本文整理了2024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涵盖了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录取办法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贵州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且为“211工程重点大学。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我校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

各省(区、市)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将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公布。参加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

三、招生范围与报名条件

2024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招生计划面向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奋、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学生需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在户籍所在县的高中连续就读3年。

上述条件须经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根据教育部规定,若考生曾因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而被录取至专项计划,今后不再具有报考资格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

(二)报名方法: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须包含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申请表提交后下载打印,由所在学校在每页盖章,学生签名;往届生需由原学籍学校盖章);

2. 连续三年在读学籍证明(往届生需由原学校提供);

3. 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本次报名不需要邮寄材料,考生必须将以上所有材料上传至报名平台,并确保上传的是扫描件而非拍照,保证文件清晰可读。因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审核

各省完成申请考生的基本条件审核后,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和各省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核对,提交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教育部备案,随后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正式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六、录取原则

(一)经审核确认符合招生资格的考生,且按照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志愿栏报考贵州大学,其高考总分(包括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投档线(统称“一本线”)。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分数应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将根据计划,按照高考总分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时必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三)若录取专业为大类专业,入学后将按大类培养,并于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七、监督与检查

(一)我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平。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准备并提交真实的材料,学校将在录取及新生报到环节进行资格核查。若发现材料造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教育法》及相关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八、本简章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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