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呈现的是2025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内容涉及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各方面的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5〕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院校标识码:4135013973)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通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第三条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成立于2005年5月,源于厦门市政府对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现厦门开放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和厦门职工大学的整合。2007年3月,厦门市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并入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与厦门开放大学共同实施一体化办学,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开放教育协同发展。校园位于思明区,占地500.35亩。目前学校教职工总数为658人,其中专任教师464人,博士72人,台湾籍教师8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3.8%。2024年,高职招生专业达30个,在校生总数为8978人,并接收来自18个国家的留学生227人。成人教育(开放教育)包括43个本专科专业,学员人数为18440人。
近年来,学校确立了“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以奋斗者为本的治校精神,形成了“产教融合共同发展,大爱匠心协同育人”的校园文化特色。学校被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并且在福建省被评为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双高”计划A类重点建设院校,多次获得省级“文明学校”和“文明校园”的荣誉。
学校坚持“因城而生,为市则活”的办学信念,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所有专业与区域产业紧密对接。学校目前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3个,厦门市高水平专业4个。学校牵头建立了1个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2个全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以及1个省级示范性职教联盟。此外,学校还拥有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产业学院4个,专业群实训基地2个,市金砖新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1个。自2017年以来,学校获得了1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其中3项为特等奖,2门课程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全国共200门,福建省5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担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的招生工作,研究并制定招生政策,并对重大招生事项做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实际操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具体承担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对招生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违规和违纪行为投诉。
第七条 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专业和招生计划将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估。由于部分行业的特殊岗位需求,某些专业有以下身体条件的要求: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身体条件不适合从事教学职业的考生应避免报考。
报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及动漫设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身体要求:视力正常,无色盲。
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依据行业用工标准,应符合以下条件:女生身高需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需在168cm以上;无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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