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单招政策
本文整理了2025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单招章程,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等内容,供考生参考。
2025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国家代码:14037;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历证书颁发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地点:
绵阳校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园兴西街2号;
成都校区(东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港路399号;
第六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招考行为规范,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公正。
第七条 我校设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与要求,并制定并执行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
第八条 我校还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领导的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单招录取工作。
第九条 我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分为普高类和中职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量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采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模式。
第十一条 我校遵循四川省相关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分数差异。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据四川省的同分处理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三条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我校会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安排。若服从调剂,考生将从高分到低分被调剂至未满员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考生将被退档。因考生放弃录取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空缺,我校不再递补。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的健康体检要求。
第十五条 已投档的考生若决定放弃录取资格,需在2025年4月13日12:00之前,提交本人和家长签字的放弃申请书(电子版),并附上考生身份证照片,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fzs@tfswufe.edu.cn。提交申请后,考生需主动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确认办理情况,逾期不再接受放弃申请。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不能更改录取院校或参加其他高考或对口考试。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和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项目进行,且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营利。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落实各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到校后,学校将进行统一的复查工作,未通过复查的新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港路399号
邮政编码:610051
招生咨询电话:(028)83297966
官方网站:https://tf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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