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汇总了南京警察学院2024年招生相关信息,涵盖了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标准、收费情况等,希望对大家的了解和准备有所帮助。
南京警察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南京警察学院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权益,本章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立足于公安院校的特殊职责,旨在支持公安事业的现代化及队伍建设,衔接公安机关招聘人民警察工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的招生工作受到学校纪检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警察学院。英文名称:Nanjing Police University。国标代码:11466。
第六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九条 我校秉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能力和应用型的公安本科人才,推动学历教育、民警培训、警务研发与技术服务的协调发展,着力完善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和教育训练体系,努力建设具有显著综合优势的公安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我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事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我校的常设招生机构,负责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和实施日常的招生工作。
治安学、侦查学、警犬技术、公安情报学、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科学技术(视听技术方向)、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公安专业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编制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实行分省、分专业、分性别、分科类招生。考虑到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女生的招生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15%。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经公安部审核,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最终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外公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考察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宪法;
(三)热爱祖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有志从事公安事业,热爱人民警察工作,立志为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五)年龄要求为16至22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婚;
(七)具备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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