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提供2024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包含了学校的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联系方式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概况: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校,曾隶属于国家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等多个国防部门。学校位于西安,占地1003亩,设有十院四部,现有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900多人,其中有教授55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338人。学校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58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国防教育专家2人等多位专家学者。
学校在全国多个省市招生,开设57个专业,涵盖智能装备、电子信息、化工建筑等领域。学校有多个高水平专业群和教育部示范性专业,形成了以机电、软件等为主的特色专业群。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中心南街102号
官方网站:www.gfxy.com
招生网站:zs.gfxy.com
招生电话:029-81481111、814802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设有领导小组、工作组(包括录取组与监督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章程的制定和重大招生政策的决策;录取组负责招生的实施与录取工作;监督组负责招生全过程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明确声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的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计划为准。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选择。
第十二条 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若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必要时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五条 进档的合格考生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将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
第十六条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校后将进行复查。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院将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并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 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3800元/年,一般困难2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根据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的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奖励可达20000元。
第二十条 服兵役学生资助:每生每年资助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每年最高16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时间报到,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需提前向招生办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批准的延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若复查不合格,将按相关教育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招生委员会制定并通过,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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