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工业大学招生指南
本篇文章整理了西安工业大学2024年的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标准、学费、奖助学金政策及学校地址等,以下为具体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西安工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过程的顺利进行,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
第二条 西安工业大学是由陕西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高等院校,属于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学校英文名称为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简称XATU,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
1. 普通本科:完成规定课程及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2. 中外合作办学:西安工业大学与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合作成立联合理工学院,学生在完成规定课程和毕业要求后,将获得西安工业大学和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的双学位证书,符合西安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可获得该校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的法定注册地点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主校区为未央校区,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邮政编码710021。
第五条 西安工业大学的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受到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主管本科生院和学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本科生院、教务处、校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本科生院(教务处),其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和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审批的文件执行,各省(区、市)的具体招生计划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于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且在加分后的成绩基础上进行投档和专业安排。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和分值不适用于不按省分和专业计划招生的项目。
1.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间不设专业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更高的考生。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的顺序比较,理工类考生按数学、语文、理综、外语的顺序比较。
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根据投档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及专业报考情况进行调整;未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2. 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根据所在省(市)发布的选考科目范围进行志愿填报,并依据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录取。
1. 考生需通过艺术类专业课的统考并达到文化课要求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总成绩及位次进行排序。
2. 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录取有特别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考生在文化课和体育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体育专业课成绩进行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若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排序。
1. 在高考前,根据体育测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名单,且要求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
2. 高考成绩公布后,依据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照学校的运动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入围考生的数量不会超过我校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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