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包含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详细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014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各项招生工作并决策重大事务。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官网等途径公布。具体计划以各省教育部门最终公布为准,招生信息可在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官网(网址:https://zs.qdgw.edu.cn/)查阅。
第十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在达到省级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档案。
1.对于实行新高考的省份,学院将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要求执行。
2.未实行新高考的省份,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若某专业录取已满额,将不再接收该专业以外的志愿考生;若某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将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录取时,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专业的分数从高到低排队,若未满额,再按其他志愿依次录取。如果投档考生的所有志愿无法满足,则依照专业调剂原则处理,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根据缺额情况进行调整。
3.校企合作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仅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
4.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此专业的考生需提供《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空中乘务专业校考合格证》。进档后,学院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如有变化,考生需参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要求。
5.表演艺术类专业(舞蹈类、音乐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音乐或舞蹈类专业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普通类考生不可报考艺术类志愿。
6.各省录取原则将遵照学院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要求,则依据录取省份的具体政策进行。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和应届考生待遇相同。
9.外语考试科目:非英语专业考生可选择其他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所有新生入学后需学习英语。
11.未列明的特殊情况,学院将依据“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必须符合体检标准。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特定专业(如航海类、空中乘务等)需满足特定的身体条件。
第十五条 考生可通过省招生考试院、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招生电话等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及教育厅关于高校学费管理的通知》执行。退费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 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多种资助形式,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具体资助标准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并按照相关省财政厅及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时将进行资格和体检复查,若发现有违纪行为或体检不合格,学院将按国家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办理招生事务,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如本章程与上级政策相冲突,应以国家及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2-81735177
传真:0532-81735188
申诉电话:0532-81731866
官网:https://zs.qdgw.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qdgwzyjsxy
邮箱:zsb@qdgw.edu.cn
QQ群:27412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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