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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07 09:38:01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shando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山东</a><a href=https://www.211g.cn/tag/qingni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青年</a>政治<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定、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的报考决策有所帮助。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各项政策透明执行。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并且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咨询,学校纪委和监察办公室将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与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国标代码:1427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6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咨询与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宣传、考试组织及录取工作,承担日常的招生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依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省的生源情况及质量,合理安排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的招生计划将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志愿填报指南学校官网及招生简章等渠道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将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国际商务专业(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合作办学)仅限选择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设限制,各专业对男女考生均无区别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需符合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加分、降分投档政策执行,投档比例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规则遵循教育部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专业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专业(类)+学校模式,考生根据专业要求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审核,最终确认专业
(二)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专业志愿顺序,依照成绩从高到低选录考生,专业调剂仅限在同一专业组内。

第十九条 艺术专业
(如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专业)按各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成绩相同者根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专业:采用省内统一测试成绩进行录取,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春季高考的录取将按照山东省相关春季高考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根据专业特点面向夏季或春季高考招生,参照相关高考招生办法进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学校官网以及其他渠道公布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规范高校学费政策通知》执行,退费按国家及省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政策和标准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通过复查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将根据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学校网址:[www.sdyu.edu.cn](http://www.sdyu.edu.cn)
招生邮箱:zsb@sdyu.edu.cn
微信公众号:Sdyuzs
学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政编码:250103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处理招生事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任何非法招生活动,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为准,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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