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二师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招生章程,主要涉及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计划、录取条件、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希望为各位考生提供帮助,以下为详细内容。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权益,并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学校的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不包括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二)学校代码:4150014388
(三)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五)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教育
(六)校区地址:
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育学为核心,推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学校起源于1954年成立的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73年更名为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合并为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正式更名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并在202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学校正在规划新校区建设,预计将于适当时机投入使用。
第五条 组织结构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管理招生事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第六条 学历与学位
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授予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若符合合作学校的学位授予要求,还可获得合作学校的学士学位。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考生数量和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将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第八条 预留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会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遵循集体决策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学校现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其中,部分专业将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将在一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旅游管理类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学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合作开设学前教育本科项目,经教育部批准,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
第十一条 定向培养计划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为重庆市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项目,专门面向特定区县的需求。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并可获得生活补助,毕业后将进入指定区域就业。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要求
(一)考生必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不同专业根据其特点对体检标准有特定要求:
1.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需要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2.从就业需求考虑,部分专业对五官、四肢、体型等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
(二)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需具备英语语种的外语成绩,且成绩需达到100分以上。其他专业则对外语语种没有明确要求,学校的外语课程主要以英语为主。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的招生政策,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学校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加分和降分政策,依据投档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三)学校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通常不超过120%;对于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设为100%。
(四)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1.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成绩相同,则根据省级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若没有排序规则,将依次使用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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