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提供2024年重庆警察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参考。
重庆警察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警察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权益,维护学院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警察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公正选拔考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院校标识码:4150012757
第六条 学校性质与类型:经教育部批准,重庆市政府举办的公立高等院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其行政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公安局,业务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学院的前身为1950年成立的重庆市公安局公安学校,2001年与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成重庆警官职业学院。2005年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开设法学本科专业。2012年,教育部批准将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改建为重庆警察学院,并于201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并于同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
第八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教育。
第十条 办学基本设施:
学院占地面积35.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为3829.66万元。图书馆藏书达到67.74万册,电子书63.32万册,期刊84.09万册,涵盖31个资源数据库。学院设有智能交通技术应用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等27个实验场所,并与14个实习基地合作。
目前,学院有259名教职工,其中51名具有高级职称,49名博士。学院的教学团队包含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部级教学团队,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25门,并获得1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在重庆市公安局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纪律监督小组,负责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信访、投诉与申诉。
第十二条 2024年,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公安专业本科生571人,其中历史类招生150人,物理类招生421人。女生比例约为10%。招生专业共计9个,具体要求如下: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等专业不限制科目,其他如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对选科有所要求。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考本院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重庆市户籍的考生;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四)年龄在16至22岁之间,未婚;
(六)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符合公安院校的政治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考生需参加由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政治考察。若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面试将评估考生的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性等,判断其是否适合公安院校的教育。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遵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一)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
(二)体重指数在男性17.3至27.3之间,女性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要求:裸眼视力4.8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或色弱;
(五)外观无明显缺陷,如少白头、胸廓畸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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