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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4 15:01:50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ongqi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重庆</a><a href=https://www.211g.cn/tag/dianz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电子</a><a href=https://www.211g.cn/tag/kej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科技</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4年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信息,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内容。以下是详细的章程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方针,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与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第四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五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代码:4150012609。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性质:公办。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职业院校,前身为1965年成立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将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与西部职教基地资源整合,正式设立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成为重庆市首所公办本科职业学校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面积2566.18亩,校舍面积77.29万平方米,总资产25.0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2.98亿元;在校全日制学生人数达21508人,馆藏图书257.96万册(包括电子图书)。

学校开设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智慧健康学院8个实体性学院,此外,还设有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4个功能性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书记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隶属于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执行教育部的招生规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章 纪检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工作。

第五章 专业计划及收费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

1.2024年,我校共设置6个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类),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阅(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本科专业: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现代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技术

专科专业:智能建造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技术、自动化类、智能机器人技术、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医用电子仪器技术电子信息类、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计算机类、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嵌入式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通信类、智能互联网络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健康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类、物流类、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类、广播影视类、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2.收费标准:①学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费收费的批复》执行,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指南》中提供分专业的收费标准,学生也可在学校官网查询相关信息。②住宿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1000元;8人间每生每年收取8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实际住宿情况而定。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离校,学校将按月计算并退还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进行录取

2. 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录取,若成绩相同,则按照所在省的排名规则排列。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且考生愿意调剂,将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不愿调剂,则退档处理。

3. 美术类考生:重庆考生在达到高考文化成绩及我市专业统考成绩要求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进行平行志愿录取四川考生则按四川省招办的投档规则录取

4. 加分政策学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的政策性加分,经批准的考生按成绩择优录取

5. 为调节生源不平衡,学校会预留1%的本科招生计划

6. 其它要求:录取体检标准依据国家相关体检规定执行,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若因故无法按时入学,需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核,若发现冒名顶替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1.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国家助学贷款事务,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专生,贷款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2. 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具体奖助金额依据当年财政局和教委的预算。

3. 校内奖学金:学年奖学金(300-1000元),单项奖学金(150-3000元)。

此外,学校设有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细情况可参见学生手册。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要求者,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

联系方式:张老师

监督电话:023-65928060

第二十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cqcet.edu.cn

招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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