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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10 1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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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hube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湖北</a>文理<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24年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涵盖学校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奖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希望能为考生提供帮助。

湖北文理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为湖北文理学院,英文名为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的国标代码是10519,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邮政编码为441053。

第三条 湖北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具备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6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九大类学科,面向全国招收学生,并接收部分中职生报考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并遵循“阳光工程”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政策以及决策重要的招生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根据招生工作需要,学校在全体师生及校友中选派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及相关专业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员将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制定与分配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科学合理地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虑各省考生数量、质量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保招生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 学校会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设置一定比例的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会遵循公开透明、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相关信息将在湖北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inengdayi.com/hbuas)及各省的招生权威刊物上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将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原则,组织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较高的考生;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对应届和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学校的调档比例将根据各省规定进行调整,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05%;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和相关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将在新生入校后安排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

(一)原则:

1.实行专业(类)+院校”模式省份,考生将按照所报专业进行安排

2.传统高考省份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如果考生所选专业无法满足,将提供调剂机会,若考生不接受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3.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按“1:1”的比例,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

(二)同分考生排序:如果考生的分数相同,将优先录取在相关科目上得分较高的考生。具体排序方式如下:

1.在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综/理综等科目分数

2.在新高考“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及三门选考科目之和。

3.在新高考“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及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仅接收英语或本语种考生,且不做比例限制。其他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选择计算机相关专业

第十七条 财务管理(ACCA方向专业将以英语授课,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此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150分),且只接受明确填报该专业的考生。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都需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投档资格线。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美术类和设计专业,按照“(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的总分进行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

4.体育类按“文化成绩×0.5+体育测试成绩×0.75”计总分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1.对已制定统一成绩换算标准的省份,将按照各省规定的综合分数进行录取

2.在未制定统一换算标准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或专业成绩进行投档,具体规则依照当地省份的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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