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校库 > 招生章程 > 普通高考

2024年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09 17:50:02

2024年广东文理<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政策、学费标准、奖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详细信息如下,供考生参考。

2024年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切实保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12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经济开发区78号;邮政编码:524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业完成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广东文理职业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于退学的学生,学校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出具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负责执行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规划招生规模和专业计划,并管理招生的实际操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并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招生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还设有招生监察小组,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处理招生期间的信访、申诉和投诉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将依据生源所在省(区、市)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过程中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严格遵守各级招生管理机构的相关政策,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估德、智、体、美、劳等各项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划定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包括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音乐、美术设计体育等)专业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的考生,普通高中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通过。具体要求将根据广东省的最新招生文件确定。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学校会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的平行志愿规则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符合思想政治品德及身体健康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按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将优先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时,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总分将作为录取依据,若分数相同,优先考虑相关专业基础的学习经历。

第二十三条  若考生未被所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学校会根据其投档成绩进行调剂至空缺专业;未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第二十五条  各省(区、市)关于加分或录取照顾政策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校在广东省外的选科要求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的具体政策进行。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标准化的体检流程,对于身体健康符合要求的残障考生,若其生活可自理并满足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标准,将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身体健康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学校可根据相关规定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九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完成学费缴纳与注册,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政治、文化和健康等方面的复查,若发现报名考试中有不当行为,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学费标准依据广东省相关政策执行。普通专业学费为16800至19800元/年;艺术体育专业学费为18800元/年;学分互认专业学费为25800至49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至9600元/年。

第九章 助学政策

第三十二条  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等支持,具体政策依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学院设有奖学金,包括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获奖比例分别为2%、3%、5%。此外,学院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759-6655555

传真:0759-6632200

电子邮箱:gdwlzsb@163.com

官方网站:[www.gdwlxy.edu.cn](http://www.gdwlxy.edu.cn/)

招生信息:[招生网址](http://www.gdwlxy.edu.cn/Html/Article/list_533.html)

第三十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接受投诉与申诉。

联系人:王南福

监督电话:0759-6636011

传真:0759-6632200

电子邮箱:gdwljjz@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适用于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的招生工作,自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44894.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评论底部广告位

211高校网

http://www.211g.cn/

统计代码 | 豫ICP备2023023261号-1

Powered By 211高校网 大可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墨鱼部落格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