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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河口康美职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3 17:33:42

2024年梅河口康美<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录取标准、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考生了解更多招生细节。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2024年的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名: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通化市梅河口市福民街道和盛村康美大道28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标准:

护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8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并达到毕业要求后,学校将为符合条件的高职毕业生颁发由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等内容。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和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申请程序: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可向学校申请资助,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并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外语要求:各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条 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学校遵循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未符合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1. 调档比例:学校将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根据生源质量情况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2. 志愿录取原则: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 加分及优惠政策:对于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投档,录取时按投档分数排序,优先录取分数较高的考生。

4. 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若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 专业调剂:对不符合第一志愿专业要求的考生,若服从调剂,则可调剂至未满额的专业

6. 退档处理: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二) 吉林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1.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国家吉林省相关规定执行。

2. 录取控制线由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单招计划数综合设定,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进行。

3.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4. 征集志愿:若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剩余计划,考生可以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需重新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www.mhkkmzyjs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

联系电话:0435-4382666、0435-4240777

联系人:洪老师、高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国家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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