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整理了2024年防灾科技学院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防灾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的招生规定,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以防灾减灾救灾为特色的高等教育机构,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五大学科,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领导并监督招生实施,协调解决招生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包括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制度,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实施细则,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与咨询,组织录取工作,核查新生资格等。
第八条 学校还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执行,受理来信来访及群众举报,确保招生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情况,综合考虑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的特色和地方社会经济需求,编制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等类型。普通类计划根据各省生源数量、质量、需求以及专业就业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国家统一安排,学校按各省分专业制定具体计划;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仅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接收其他生源。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及报考要求等信息将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以及官方网站发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剂生源质量较好或生源较多的地区,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地区的超额提档问题。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采用远程网络录取方式,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进行录取,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通常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只取最高分,不得超过20分,且加分同样适用于专业选择。
第十五条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理工类和文史类分别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按照改革方案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不设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若投档单位有排序规则,按其顺序分配专业志愿。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省份,则按报考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无排序规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优先录取总分较高的考生;若总分相同,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工类依据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和外语成绩,文史类依据语文、外语、数学和文科综合成绩。若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情况调剂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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