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提供了2024年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信息,涵盖了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学校位置等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2024年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五项指标,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将接受来自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7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山路213号;邮政编码:529566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对于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我校将颁发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退学学生将根据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提供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校设有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计划并组织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还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在录取期间设立信访组,处理考生及社会的信访和投诉。
第十四条 我校的招生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要求将按照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我校的部分专业与嘉应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该项目采用“3+2”的形式,学生通过高职阶段学习并达到要求后,可进入合作院校继续攻读本科阶段的课程。
第十七条 我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级招生办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按考生的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类、艺体类等不同类别的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体要求将按照广东省当年招生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微调招生计划并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对于符合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的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总分排名,进行专业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专业在进行分档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总分为750分,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体育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进行投档。合成总分的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40% + 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科成绩进行排序。
音乐类、美术类等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总分为750分,按文化课成绩与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进行投档。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40% + 术科统考成绩×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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