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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6 14:28: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sich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四川</a>水利<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2024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的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详细信息,供考生参考。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教育部关于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本章程旨在保障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并符合学籍管理要求,达到毕业标准者,将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Sichuan Water Conservancy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点:

羊马校区:成都市崇州市青年城大道366号

都江堰校区:成都市都江堰古堰景区侧水校路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高职单招的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确保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积极推进“阳光工程”,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的监督小组,确保招生录取过程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依据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批准,并由四川省教育厅最终批准后执行。具体招生计划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发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将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素质。

第十四条 除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不能报考水利、水电及地质专业情况外,其他专业没有特别限制。

第十五条 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至其他未满额的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将统一使用英语作为教学语言

第十七条 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女生建议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建议不低于170cm;报考输配电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建议为男生。

第十八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按科目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他省市的具体要求参照当年文件。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政策执行。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都必须符合自愿原则,不得营利。

第二十条 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以及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并全面落实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如不能按时报到,需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批准后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其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复查不合格者(包括体检有问题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① 邮寄录取通知书;② 可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

学校官网:https://www.swcvc.edu.cn

电子邮箱:SCSLZS01@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果有新的上级文件发布,按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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