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简章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证书类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特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还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毕业生可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及合作高校的双重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地址:主校区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2号。
办学地点:本科生主要在花乡校区就读。对于“双培生”项目,前三年在合作高校学习,最后一年返回主校区(花乡校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信息透明,依据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等因素,结合各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招生委员会审议和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报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并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方式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的预留计划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不同地区生源的不均衡。
第四章 录取
1.调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专业分配方式
在录取时,学校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最低控制线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依照分数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在同等分数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及选考科目的综合成绩,成绩更优者将优先录取。
3.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实施的加分政策,并将在调档及专业录取时参考这些加分信息。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需满足学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将在录取过程中作为参考依据。
对于内蒙古考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政策。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学校实施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具体录取规则和批次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文件执行。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北京的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农村专项计划”,仅招收该区域的农业户口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和批次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的招生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并依据台湾地区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录取台湾考生。
外语类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等特殊类型招生,依据教育部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录取。
学校不限往届生报考。
1.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则不限制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和日语。
2.英文授课专业
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工商管理(国际会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金融学(数据与计量分析)、统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为全英文授课。
3.单科成绩要求
统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外语单科高考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其他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
4.体检要求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47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