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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昌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5-30 11: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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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昌<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包括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相关内容,具体详情请见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西昌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规定,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我们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全面评估德、智、体等方面,保障“阳光招生”的落实。

第三条 学校名称

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 University(英文名)

第四条 办学地点

安宁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邛海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与性质:西昌学院是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

学校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发展国际留学生教育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着力做好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教育。

第七条 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学分,并符合《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要求,将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则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样为西昌学院

第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4-2580038

通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学校官网:https://www.xc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zhpt.xcc.edu.cn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举报电话:0834-2580111;学校还设有招生考试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4-258004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西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招生录取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政策以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确定每年的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调剂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发展、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方法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将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报考舞蹈专业的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0cm。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专业仅面向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彝族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则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条 我校2024年将在四川省招收公费师范生,招生范围及专业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师范专业面试,未通过者将转入本校其他相关专业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依据各省的加分政策录取时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为准,作为专业安排依据。

第二十二条 在专业录取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排序办法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未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视为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艺术类和体育专业录取,考生需达到相应批次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要求。具体而言,四川体育类运动康复专业的文化成绩需达到相应批次的省控线以上50分(含50分)。专业录取时,仍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以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项目收取,并严格执行学生自愿、不盈利原则。

第二十五条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补助等多元资助体系。特别困难的家庭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途径解决经济压力,继续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任何冒用西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实施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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