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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9 10:11:44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beiji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北京</a>京北<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各位考生提供了2024年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的具体地址等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依据

本章程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及我院的实际招生工作情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与主管单位

学院名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层次与办学性质

学院层次:大专

办学性质: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认可的学历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188号

第五条 招生政策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接受社会、家长和考生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领导机构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执行国家北京市的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和方案,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招生实施机构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为招生实施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处理。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院纪委作为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全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与方法

1. 分配原则: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文化需求,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及发展规划,综合确定每个省市的招生计划

2. 分配方法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省市的生源情况以及学院自身的办学条件,制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需经过与各省的协调,并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最终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

我院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学院会确定档案调阅的比例,并根据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 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加分政策: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政策

4. 选科要求:对于选考科目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的招生政策执行。若生源地没有特别规定,3+3模式不要求特定科目,3+1+2模式中,物理或历史均可作为首选科目

5. 生源地特殊规定:若生源地对专业录取特殊要求,则依照生源地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特殊要求

1. 外语要求: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无其他语种要求。

2. 单科成绩要求:无单科成绩限制。

3. 体检要求:录取学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的相关文件执行,部分专业如护理和学前教育要求无色盲、色弱。

4. 艺术专业:考生需达到所在省的艺术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五章 收费与资助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

学费:普通专业为6000元/学年,护理专业为75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为8000元/学年。

住宿费:男生900元/学年,女生12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按国家规定执行。

2.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

3. 学院设有校内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要求

新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若因故无法按期入学,需提前学院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资格审查

1. 成立“三级审签”工作小组,对新生的入学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无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确保符合录取条件,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对,并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681662、89682407

学院网址:www.jbzy.com.cn

咨询邮箱:jbzyzs@163.om

第十八条 政策调整说明

若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与本章程不符,应以考生所在省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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