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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3 16:16: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suzho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苏州</a><a href=https://www.211g.cn/tag/kej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科技</a><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天平<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将为大家带来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内容,详细信息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简称“苏科大天平”;英文名称为 Tianping 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TPSUST”。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

招生类别:普通高考生(包括艺术类考生)

第三条 学校为按规定年限修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文件的精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优先录取优秀考生。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方针、政策和目标,审议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处理招生相关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章程的制定、招生计划的编制、录取标准的确认等具体操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并处理相关的举报和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省的生源状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各省具体的招生计划将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时确认。

第九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应对生源波动,并严格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 所有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依据教育部和相关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不符合体检标准的考生,学校有权不予录取,入学后将进行复查。

3.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则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将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4.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较好;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5.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必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需符合所报考专业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普通类和艺术专业分别进行分批次录取

2. 根据各省的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考生档案调阅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3. 我校本科招生(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根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若招生计划未满,剩余名额将进行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将依据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录取排序。江苏省的招生将按照江苏省的照顾加分政策执行,其他省的招生将依据各省的相关政策

5. 普通专业录取方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不同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当考生分数相同时,排序规则如下:

(1)在实行“3+3”模式省份,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考虑志愿顺序靠前者;若依然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2)在实行“3+1+2”模式省份,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依然相同,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3)其他省份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仍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理工类专业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按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根据是否服从调剂的情况进行处理。

6. 艺术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必须达到所在省的录取控制线,并按综合分(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后的总分)进行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优先考虑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再相同则以语文和外语的总分为依据。

(2)美术类:报考我校美术专业(如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其文化分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按照综合分进行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优先考虑专业成绩较高者,再考虑语文和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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