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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医科大学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7 17:37:42

2024年徐州<a href=https://www.211g.cn/tag/yik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医科</a><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徐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涵盖了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2024年徐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徐州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徐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医科大学学校代码:4132010313。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第四条 徐州医科大学江苏省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属于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并具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39所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开设29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等多个学科学校的基础医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均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的临床医学、药理学、神经科学等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第五条 对于按时完成专业课程要求的学生,学校将颁发徐州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颁发徐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徐州医科大学成立了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七条 教务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办学条件,结合各省份的高考人数与区域发展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每省的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不同地区考生的生源不均衡。如需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将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只要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要求的报名条件,考生均可报考徐州医科大学

江苏省及其他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需要符合所报考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地区的考生则需要符合所报专业科目要求。学校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投档政策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体检要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招生要求,执行“学校负责,省级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将按各省高考改革方案执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阅档比例调阅档案,按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如果生源不足,学校将考虑征求平行志愿或其他志愿的补录。

第十八条 江苏省内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 学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投档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最终按成绩排序。

2. 专业调剂仅限于考生所在院校的专业组内,若考生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录取条件,则视为退档。

3.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江苏省外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 学校依据“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专业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成绩进行排序。

2. 中西部协作计划及其他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入学后所有学生将以英语为主要外语进行教学。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核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与省内高职院校联合开展“4+0”现代职业教育项目的学生,按合作协议完成学业后,将获得徐州医科大学文凭。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徐州医科大学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二十四条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公寓收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详细标准将在每年收费公示中公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不合格者将按学校规定处理,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考学校官网。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邮政编码:221004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262666

招生传真:0516-83262048

电子信箱:zsb@xzhm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6-83262246

招生监督邮箱:xzhmujw@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xzhm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xzhm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将在学校官网发布。如有媒体转载,若存在理解偏差,以学校发布的完整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本章程与以前的招生政策冲突,则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作废。如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将根据最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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