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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1 17:56: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tianji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天津</a>工艺<a href=https://www.211g.cn/tag/mo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美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您提供2024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2024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保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政策规则和相关信息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河北区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河北区建昌道41号

五、学校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学院具备扎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了独特的艺术设计教育模式学校的教师团队稳定,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80%。学院占地面积约110亩,拥有12万本书籍的图书馆,致力于培养设计领域的专业人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为三年。学校培养的是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注重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工匠精神的培养。

学院设有多个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等。学院的毕业生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广受社会欢迎。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招生政策计划的制定以及相关重大事宜的决策。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与顺利进行,学院设立了招生监督委员会,并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接受社会及监察部门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招生的纪检监督,监督电话:022—87551285。

第五条 学院设立了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需求及生源情况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制定了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人数和分专业计划将通过各地招生委员会进行公布学院根据教育部批准的专业招生人数安排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和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能会对一些省市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艺术专业的学费为每年8000元/生。住宿费用:四人间为800元/生/年,六人间为700元/生/年,八人间为600元/生/年。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参考各省招办发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天津市最新政策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以及填报的志愿情况,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过程中,将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第九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为艺术美术)类专业。根据各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院录取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省份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具体录取要求如下:

1. 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学院将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则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 在专业志愿的录取中,学院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则按第二、第三志愿依次递补。若考生未被任何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将考虑调整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将被退档。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2) 对于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依据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3) 如考生所在地的省份规定与我院的录取规定不一致时,将执行考生所在省的录取规则

第十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的考生(如有相关规定,依照省份要求执行)。在江苏省,若投档成绩相同,将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针对天津市考生,具体的录取规则参照本章程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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